写信须知


受理范围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4小时接收网民咨询、建议、投诉类来信。但反映以下内容的信件不在本系统受理范围内(管理员或将不予审核):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言论 ;
2、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
3、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4、宣扬暴力、迷信和色情淫秽的言论 ;
5、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和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6、同时段网友反映同一事件的重复信件;
7、内容过于空洞简单、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信件;
8、广告信件;
9、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信件。
办理时限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受理单位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注意事项
1、建议写信人注册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写信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2、对反映的信件,管理员原则上公开审核并反馈,若写信人不愿公开,请在写信时注明相关要求;
3、写信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审核和答复,请勿一信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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