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李芳玲 |
咨询主题: | 生育津贴计算基础 |
咨询时间: | 2017-05-04 08:57:57 |
内容: | 女员工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计算是否以生产当月缴纳基数为基础。 |
回复内容: | 12333回复: 您好!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 根据《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您也可关注九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手机下载“掌上12333”了解我市人社相关信息,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时间: | 2017-05-04 09: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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