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谢文婷
咨询主题 不签合同
咨询时间 2023-09-18 10:25:10
内容

请问我已经在九江市一家企业做了五年时间,公司一直没有签过合同和缴纳社保,请问此种情况企业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工作一年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可向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科反映。

  有任何疑问都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0792—12333转0号人工服务为您解答。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您也可关注九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市人社相关信息,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时间 2023-09-19 15:23:11
返回
请您评分:
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