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付雄军 |
咨询主题: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间长短核算 |
咨询时间: | 2023-03-07 12:01:28 |
内容: | 是按照累计工龄核算还是按照公司司龄核算? 依据什么规定条例核算?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否作为累计工龄计算的证明依据?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有任何疑问都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0792—12333转0号人工服务为您解答。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您也可关注九 |
回复时间: | 2023-03-15 15:17:42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