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付雄军
咨询主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间长短核算
咨询时间 2023-03-07 12:01:28
内容

是按照累计工龄核算还是按照公司司龄核算?

依据什么规定条例核算?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否作为累计工龄计算的证明依据?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有任何疑问都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0792—12333转0号人工服务为您解答。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您也可关注九


回复时间 2023-03-15 15:17:42
返回
请您评分:
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