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徐嘉镠 |
咨询主题: | 失业保险待遇 |
咨询时间: | 2023-03-02 10:09:55 |
内容: | 您好,我看到公众号上有介绍个人失业后,国家给我们提供一些补助。现在就想问一下,我是2023年农历春节丢了工作的,公司也已经给我交了3年多的失业保险,干得好好的,我认为有没有过错,老板却要求我自己离开公司,我现在求助无门,就有几个问题:一是我这个条件可不可以得到国家给予失业保险金;二是听说保险金标准高一些,标准是什么,我是九江庐山市的,发多少钱一个月?三是我这个条件是不是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只能得到失业补助金,可以得到几久的待遇发放?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 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满足上述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3年离职的,不可享受失业补助金待遇。主动离职的,不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您的情况建议向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有任何疑问都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0792—12333转0号人工服务为您解答。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您也可关注九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市人社相关信息,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时间: | 2023-03-15 14: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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