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喵喵 |
咨询主题: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
咨询时间: | 2017-05-02 17:24:20 |
内容: | 你好,我之前在九江工作,缴纳了社保。现在不在九江工作了,请问到哪里可以开具之前的参保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是否必须本人去办理? |
回复内容: | 12333回复: 您好!感谢您通过九江市12333在线咨询栏目发来邮件。 开具社保缴费记录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您参保所在地社保局窗口办理,若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您的委托书一份到您参保所在地社保局窗口办理即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您也可关注九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手机下载“掌上12333”了解我市人社相关信息,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时间: | 2017-05-04 10:2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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